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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成都武侯祠博物馆游客服务中心关于企业改制法律服务项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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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武侯祠博物馆游客服务中心关于企业改制法律服务项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规范推进成都武侯祠博物馆游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全民所有制改制工作,确保改制过程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程序规范,切实维护国有资产权益、企业利益及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本中心现邀请各潜在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对采购金额进行报价,报价后我馆将以最低价中选确定供应商。书面中选通知仅向中选供应商发出(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或正式函件),未收到该通知的供应商即为未中选,我方不再另行告知。本项目主要信息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已于2026年3月12日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正式废止。成都武侯祠博物馆游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游客中心”)作为成都武侯祠博物馆下属全民所有制企业,其法律主体形式已失去明确的上位法支撑。为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理顺产权关系、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依据国家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方针,现决定对游客中心实施公司制改制。

二、项目预算

预算价:4.8万元

三、采购需求

1、对《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等所有改制文件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确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2、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全面梳理游客中心的历史沿革、资质证照、资产权属(特别是土地、房产)、重大合同、诉讼仲裁、对外担保等情况。

3、起草、审查改制全过程所需的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新公司章程、产权界定文件、资产转让协议、职工劳动关系变更协议等。

4、参与改制相关谈判,出具法律意见备忘录。

5、为改制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提供法律支持。

6、就改制工作的整体合法性出具最终《法律意见书》。

四、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为单次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应当参考类似项目按照成本价加合理利润原则合理报价。

(三)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四)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供应商有参加本次评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评选。

五、报价要求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在查阅本公告后,于2026年7月30日17:00前将加盖公章的回复文件、报价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密封后以纸质文件于工作时间送至本中心运营部。

本项目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方式: 13981716082

送件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231号成都武侯祠博物馆文物区大门

感谢支持。

 附件1:供应商回复模版(含附件3-7 法律服务)

附件2:游客中心关于企业改制法律服务项目的报价明细表(法律服务)

成都武侯祠博物馆游客服务中心

2026年7月27日